号外!号外!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啦
各位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的专属普查员已就位!
届时工作人员将戴上普查员证件立即开工
初次见面
还请多多关照哟~
时间
单位清查时间本月起至12月
“五经普”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
清查目的
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后续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清查对象
我区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主要内容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
2.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清查方式
普查人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普查人员将利用手机等各类手持电子终端,使用免安装的移动采集小程序开展现场数据采集。
信息保密
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等相关财务报表资料,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
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将严格保密。
依法清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让我们携手共同做好单位清查工作,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新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
编辑:新城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