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深化“减证便民” 优化服务效能

来源:新城区营商办 时间:2021-04-20 10:28 字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减证便民”进程,新城区严格按照国家、我省、我市关于“减证便民”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全区“减证便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组织各执法部门成立“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减证便民”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减证便民”工作机制保障。依据省司法厅《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区级各执法部门联络员微信群,要求各单位结合职能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落实。印发《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工作的通知》(新司发〔2020〕47号)和《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关于报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知》(新司发〔2020〕48号),构建全区“减证便民”工作体制总体框架,部署开展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

  梳理编制清单,强化任务落实

  依据陕西省《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前期证明事项清理的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区证明事项进行逐条筛查和清理,我区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工作中,需要提供证明事项的有81项。“减证便民”行动后,拟取消28项,其中8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拟保留53项且全部编制工作指南或流程图。梳理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取消事项清单,政府各部门间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

  探索告知承诺,简化办事流程

  积极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探索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区8项证明事项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书面承诺,对已经符合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予以办理。探索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杜绝了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现象发生,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

  加大权益保护,畅通权利救济

  一是建立证明事项投诉监督机制。在政务大厅设群众意见本、监督电话公示牌,积极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回应群众批评建议;设立证明事项投诉监督电话029-12342,方便群众快速进行权利保护。截止目前,群众对我区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面为“零投诉”。

  二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对各区级行政机关在为公民、企业违法索要相关证明的行政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意识,全面依法行政。

  下一步,新城区将加强“减证便民”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整合优势资源,促进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新城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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